一、比价条件
本项目泰宁御景园9#、13#、15#号楼开盘活动比价,项目已具备比价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开盘活动 进行比价。
二、项目综合说明和比选范围
1、工程名称:泰宁御景园9#、13#、15#号楼开盘活动比价
2、招标人:皇冠新二网泰宁房地产分公司
3、地 点:泰宁县杉城镇环城路12号(中国银行三楼)
4、比选范围和内容:9#、13#、15#号楼开盘活动策划与主持,具体详见开盘活动物料清单明细表为准,以活动物料清单为依据。
5、场地情况:决定是否搭建防雨棚,视天气情况而定。(注:须在开盘前叁天告知)
6、本项目比价控制价为: 76000元(防雨棚按实结算)。
三、比价投标人资格要求
1、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企业,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的比价文件符合本次控制价内容中的技术参数要求,报价文件应加盖公司印章并用信封袋包封。
3、投标有效期:比选截止时间后 60日历天。
四、评标定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的比价办法:合理最低价中标法。
2、评选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3 人,由招标人代表从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比价选择:在响应比价文件的比选单位中,取合理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4、当比价侯选人的报价相同大于等于两家以上的则由抽签决定中标侯选人的排名次序。
5、比价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比价截止时间现金方式提交(自行包封)。
6、比价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报名:凡有意向参加比价的企业到皇冠新二网泰宁房地产分公司领取比价文件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2、比价文件的递交
2.1 比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1月10日下午3:00 ,提交地点为泰宁县杉城镇环城路12号(中国银行三楼)。
2.2 在递交比价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比价文件不予接收。
2.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4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5 联系方式
比选招标人:皇冠新二网泰宁房地产分公司;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环城路12号(中国银行三楼),邮编:354400;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13960515331 。
监督部门:皇冠新二网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98-8582321
附件一:附件一投标函.pdf